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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状告凯里23家网吧
发布时间:2012-01-06        浏览次数:826        返回列表

             去年年底,凯里地区23家网吧均收到了同一家法院的传票。原来,他们被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尚公司)告了,理由是各网吧向网友提供了该公司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视作品的有偿播放服务,构成侵权。从1月5日起,黔东南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些侵权案件。

  23家网吧同时成被告

  天源网吧老板黎永明说,去年11月30日,他收到了来自黔东南州法院的传票。打开一看才发现,自己被网尚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公司对一些影视作品拥有独家传播权,而天源网吧“向不特定公众提供了关于这些影视作品的有偿播放服务,并从中牟利”,侵犯了网尚公司的合法权益。

  “起诉书我越看越玄乎,因为我之前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公司。”黎永明说他当时一头雾水。

  无独有偶,凯里地区的23家网吧几乎在同时都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均是网尚公司,所有的起诉书除了索赔金额和网吧名称不一样之外,“指控”的事实均是一致。

  网尚公司称,该公司于2009年12月前后先后独家取得了《见龙卸甲》、《大灌篮》、《江山美人》、《蝴蝶飞》、《李小龙传奇》等多部影视作品在中国内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09年12月,包括天源网吧在内的23家网吧未经其授权许可,向不特定公众提供上述作品的有偿播放服务,从中牟利,侵犯了网尚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请求中,网尚公司要求各网吧赔偿其1.7万至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行为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据了解,23家网吧被“指控”侵权的案件法院将逐一审理,庭审活动将持续数天。

  庭审焦点:“侵权证据”

  1月5日上午,黔东南州中级法院首先开审天源网吧侵权案。尽管天气寒冷,但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不少网吧业主都来到现场为黎永明“打气”。

  上午9时许,法官宣布开庭,庭审很快进入举证阶段。

  在网尚公司列举的证据中,最为关键的是(2011)黔筑元民字第0723号公证书。

  据悉,这是网尚公司发现“天源网吧”的侵权行为后,为便于今后维权,决定把证据取下并进行公证保全。2009年12月,贵阳市元盛公证处受委托负责取证。

  网尚公司认为,该证据显示天源网吧向不特定的消费者提供了《见龙卸甲》等多部作品的有偿播放服务。

  记者看到,该公证书公证保全的证据是网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强进入网吧“探访”获得,其中有文字内容,还附上了光碟和天源网吧的门头照片。光碟显示,在网吧内取证时,电脑桌面上有“完美宽屏”,点击进入,就可找到电影。

  这份证据遭到黎永明及其代理人的反驳。

  黎永明认为,它属于自证(当事人自己为自己作证),不具有客观真实性

  “这份公证违反了公证管辖的规定。”黎永明的代理人说,一方面,网尚公司申请的是证据保全公证,但事实上变成了对取证行为和过程的公证。而且,网尚公司取得的证据属于电脑数据文件,贵阳市元盛公证处无相应的鉴定资质,它不能就数据文档的客观真实性作出证明。

  另一方面,所谓的侵权事实发生在凯里,按照规定公证必须在凯里进行,但这份公证却是在贵阳“生产”的,明显违反了公证地域管辖的原则。

  这位代理人还质疑公证书的公证程序违法,违反了《贵州省公证条例》关于制作公证文书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和在六个月不能办结的应当终止办理公证的规定。

  当庭判决:原告败诉

  进入辩论阶段,网尚公司的代理人首先发表质证意见。针对公证书地域管辖的问题,他说,作为证据保全,这公证书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我们认为天源网吧的侵权行为是存在的!”这位代理人说,有证据证实天源网吧在桌面上安装了“完美宽屏”的快捷方式,点击进入,就可以找到网尚公司独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视作品。

  天源网吧也分别从证据等角度阐明自己的观点,并指责网尚公司是在“恶意维权”,目的是想获得赔偿金。

  庭审最后,法官组织调解。黎永明要求对方撤诉,他不会给予任何赔偿,调解宣告失败。

  短暂休庭后,合议庭对网尚公司的提交的关键证据不予采信,认定天源网吧并未构成侵权,遂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