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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修文少年不读书,在贵阳开起黑网吧(图)
发布时间:2011-12-28        浏览次数:1321        返回列表

少年找分居的父母要来万元,买了10台二手电脑,来上网的几乎都是孩子

  孩子一个星期没上学,也不回家,结果发现孩子一直吃住在黑网吧。黑网吧不少见,黑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昨日记者调查白云区一家隐藏在居民楼的黑网吧发现,黑网吧的老板竟然是一个初中还未毕业、年仅16岁的未成年人。

  1、孩子不回家一周吃住黑网吧

  “我儿子读初三,但一个星期没去学校上课,也没有回家,到处寻找,最后发现他在黑网吧。”昨日上午,家住白云区的吴先生向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反映,在白云区第六小学的一栋居民楼里隐藏着一家黑网吧,来这里上网的全是附近学校未成年的孩子。

  吴先生告诉记者,其孩子小明(化名)于11月25日早上出门上学后便没有回家,到学校打听得知,小明也没有去学校上课,直到11月30日晚才从小明同学口中了解到,小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黑网吧,一周时间里,小明每天就吃住在黑网吧内。

  昨日中午12时30分,在吴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白云区龚家寨龚北路118号居民楼,记者和吴先生以寻找孩子为由推开在三楼的黑网吧门时看到,屋内一间大约10平米的房间内摆放了10台陈旧的电脑,约20名穿着校服的孩子正挤在屋内专注地玩着游戏。因为一些孩子吸烟,屋内烟雾弥漫。

  2、“老板”年仅16岁辍学在家

  昨日中午1时30分,记者与白云区工商、文化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后,与执法人员一起再次返回这间黑网吧,此时网吧内还有9名孩子,其中六名孩子还在上网。见到一群穿着制服的大人进来,8名孩子相继离开,只有一名少年留了下来。

  “老板在不在?”执法人员问。

  “我是。”留下来的那名少年回答说。

作者:贵州商报记者 卢俊 

  “你是老板?你才多大啊!”执法人员和记者都非常惊讶。

  “16岁。”少年沉着回答。

  这名少年告诉记者,他姓丁,是修文人,原本在修文读初三,因为父母感情不和分居,他也没有心思念书,于是离开了学校。小丁说自己向父母各要了几千块钱,来到白云区花1万多元购买了10台二手电脑开办了这个网吧,目前已经经营了几个月时间。

  记者还在网吧内找到一个已经写满的账本,账本上记录着每台电脑的上网时间和费用,小丁的这个网吧每小时收费2元,每天营业收入在100元至300元之间。

  3、工商:没收9台电脑罚款500元

  “妈妈在餐馆打工,爸爸在工地干体力活赚血汗钱,我靠这几台电脑过活,可不可以不要没收我的电脑,我以后不开网吧了。”听了小丁诉说自己的身世,记者和现场执法人员一时无语。

  “你这是非法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脑要没收,还要罚款,你应该回学校继续上学,或者选择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帮你。”执法人员开导小丁说。

  “尽管小丁的身世让人同情,但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情可容,法不容。”昨日下午,记者从白云区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小丁的黑网吧经营时间不长,而且小丁是未成年人,执法部门对其将从轻处罚,着重开导教育。除没收小丁的9台电脑外,另外罚款500元。